企业名称:江西安泰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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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总部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宜崇
公路3公里处右侧
危险废物物流贮存需遵循以下规范与要求:
一、贮存设施选址与建设
选址要求:
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集中贮存设施不应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应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贮存设施不应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Z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其他地点。
建设要求: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贮存安全。
二、贮存方式与要求
分类贮存:
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贮存期限: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须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贮存过程管理:
贮存过程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其环境管理要求妥善处理。
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括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
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信息。
三、特殊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液态危险废物:
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确保液体废物不会外溢流失。
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基础防渗。贮存池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地面径流等进入,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25年的暴雨流入贮存池内。
半固态危险废物:
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贮存池应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四、贮存设施退役与污染防治
退役前处理:
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污染。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